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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
废物的处理和利用有悠久的历史。我国人民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兴建了厕所积肥,印度等亚洲国家,自古以来就有利用粪便和垃圾堆肥的习俗。早在公元前3000至前1000年,古希腊米诺斯文明时期,就有将垃圾埋坑覆土的处理办法;18世纪,苏格兰大城市爱丁堡有将废物收集分类出售再用的记载。进入20世纪后,随着生产力的发展,人口进一步向城市集中。例如100年前,美国80%的人口在农村,而现在80%的人口在城市;我国人口城市化的速度也在急剧加快,乡镇企业的兴起使非农业人口增加了。由于消费水平迅速提高,“三废”排放量日益加大,公害事件日多,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。60年代中期以后,环境保护开始受到社会公众和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的重视,污染防治和废物利用技术迅速发展,大体形成一系列处理方法,成为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学的重要内容和基础。
现代
70年代以来,美国、英国、德国、日本、法国和意大利等,由于废物放置场地紧张,处理费用高昂,石油危机的冲击使资源问题更加突出,日本科技界首先提出了“资源循环”概念,受到国际社会的注意,废物资源化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。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,在立法上也可以看出由过去的消极处置转为积极利用的发展趋势。例如,美国1965年制定了废物处理法,1970年修订成《资源回收法》,1976年又修订为《资源保护再生法》,明确规定各种废物特别是固体废物不准任意弃置,必须作为资源利用起来。为了实现废物资源化,许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利用废物的政策和措施,如建立专业化的废物交换和回收机构,从事废物的直接有效应用。美国环境保护局80年代初就在全国布置了200个废物交换点,设立了3000个回收中心。
欧洲一些国家自70年代开始至80年代大力发展了跨国的废物交换体系。德国化学工业协会最早着手与邻国奥地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比利时、丹麦等合作,签订了废物交换协议。西欧共同体商工委员会于1978年建立废物交换市场。北欧的瑞典、丹麦、芬兰和挪威建立了北欧废物交换所,促进了废物资源化的发展。
除了这些管理措施外,各国科技界还提出了许多废物利用的工艺,无论废气、废液还是废渣,均可在合适条件下转化为资源。例如城市垃圾中含有的大量有机物,经过分选和加工,可作为煤的辅助燃料,也可经高温分解制取燃料油;某些废液与废料混合,经微生物降解可制取沼气和优质肥料;废烟尘中可回收像锗这样的高价金属材料;废渣用于生产建筑材料已很普遍。
1972年中国在联合国人